河北省残疾人体育协会 关于印发《河北省残疾人运动员注册 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省残联体训中心 时间:2017-12-07 09:24
冀残体协〔2017〕1号
河北省残疾人体育协会
关于印发《河北省残疾人运动员注册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残疾人体育协会: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残疾人体育竞赛工作,规范和加强残疾人运动员管理和交流,经省残联批准,现将《河北省残疾人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残疾人体育协会
2017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北省残疾人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河北省残疾人体育竞赛工作质量,维护竞赛秩序,加强运动员队伍管理,规范运动员交流,推动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运动员,是指参加省政府主办河北省综合性残疾人运动会和河北省单项残疾人体育比赛的残疾人运动员、竞赛辅助人员。
第三条 运动员注册工作应遵循依法、有序、自愿、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 河北省残疾人体育协会负责管理全省残疾人运动员注册工作。
第二章 注册
第五条 运动员参加河北省综合性残疾人运动会和河北省单项残疾人体育比赛,须由具有注册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为“注册单位”)进行注册。
第六条 各市残疾人体育协会(或市残联主管体育工作部门)为具有注册资格的单位。
第七条 原则上运动员应以户籍所在地为注册单位,代表该单位参赛。
第八条 由非户籍所在单位发现并出资培养6个月以上的运动员,首次注册应由注册单位提供相关证明及与运动员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签订的河北省残疾人运动员代表资格注册协议(以下简称“注册协议”),非户籍所在单位有权为该运动员注册,并代表该单位参加比赛。注册时,注册单位应通告该运动员户籍所在地单位,户籍所在地单位须同意。
第九条 运动员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应与拟代表的注册单位签订注册协议。运动员代表权以运动员与代表单位签订的注册协议为唯一依据。一名运动员同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签订协议书,须由相关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进行注册。
第十条 运动员与注册单位签订的注册协议,期限为2至8年。未满 16岁的运动员,其法定监护人与注册单位签订的代表资格协议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该运动员满16 周岁的日期。
第十一条 注册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注册单位、运动员双方名称;
(二) 运动员个人情况,注册项目(运动员可同时注册夏季、冬季项目,夏季项目限一项、冬季项目不超过两项);
(三)代表资格有效期;
(四) 注册单位盖章(甲方);
(五) 运动员签字和指纹印(乙方),运动员不满16周岁须由法定监护人签字。
(六) 原注册单位盖章(丙方,遇运动员代表资格变更时需由丙方确认);
(七) 填表日期。
第十二条 运动员办理注册手续时,注册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运动员注册协议(扫描件)
(二)运动员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正反面扫描件)
(三)一寸白底6个月内免冠照片(电子版)。
第十三条 代表资格期满后6个月内,原注册单位享有该运动员的代表资格签订优先权,但应在6个月内签订新协议。如果注册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为运动员注册,运动员有权自主选择新注册单位签订代表资格协议(原协议中有明确规定除外)。如运动员本人放弃签订代表资格注册协议,视为退役,四年后方可重新注册。
第十四条 运动员在代表资格期和优先权期限内,未经原注册单位同意,不得与其他任何单位再次签订代表资格协议。否则,对当事人予以停赛1-4年处罚。处罚期满后,运动员原注册单位有优先注册权。
第十五条 注册单位和运动员应保证注册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 注册协议是运动员的注册凭证,用于确定运动员的代表单位和参赛资格。
第十七条 运动员的注册年龄,以运动员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为准。
第十八条 每年集中注册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和12月1日到12月31日,遇省残疾人运动会举办年截止时间另定。
第三章 变更
第十九条 运动员、其原代表单位与新代表单位三方达成协议后方可变更残疾人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
第二十条 办理运动员注册变更手续(代表资格、比赛项目)时,注册单位应提供河北省残疾人运动员代表资格注册协议或比赛项目变更申请 。
第二十一条 运动员进行代表权注册变更及比赛项目变更后,须满24个月,方可再次办理注册变更。受到集训队处罚的运动员4年内不得变更注册单位。
第二十二条 每年集中变更注册手续办理时间同运动员注册时间。
第四章 参赛
第二十三条 注册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注册资料通过365bet平台网投官网运动员注册平台上传并完成审批。
第二十四条 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时,需携带注册表、近期免冠照片一张、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方可核发运动员参赛证。
第五章 处罚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运动员给予当事人禁赛处罚。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该项目队伍参加省级残疾人体育比赛的资格。
第六章 裁决
第二十七条 运动员注册和注册变更过程中发生争议问题或出现违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河北省残疾人体育协会提交申诉或进行举报。
第二十八条 河北省残疾人体育协会在收到申诉或举报60天内做出裁决。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河北省残疾人体育协会。
附件:河北省残疾人运动员注册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