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计划财务 >> 财经法规制度

关于印发《365bet平台网投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省残联计财部 时间:2013-09-10 11:47

 

 

 

 

冀残联〔2013105

 

365bet平台网投

关于印发《365bet平台网投财务

管理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直属各中心:

《365bet平台网投财务管理办法》已经理事长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365bet平台网投

 

                              201396

 

365bet平台网投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会机关。

第三条  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注重效益和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全部财务活动在我会主要负责人领导下,由主管领导、财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条  财务管理实行“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一)实行财务管理工作集体领导与计财部门负责制。小额开支项目实行计财部门和主管业务、主管财务领导共同负责制,大额开支项目实行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制。计财部门和支出部门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二)明确财务人员的岗位分工和职责。计财部定期对机关和各直属中心、我会管理的社会团体会计账簿进行自查及核审、指导,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建立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控制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确保财产完整,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预算是指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规定》,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要求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  预算编制。预算的编制要体现“符合政策,保重点、办实事、广覆盖”的要求。机关各部室、各中心是预算编制的主体,各项资金收入要全部纳入预算。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结合分管部室(中心)下一年工作研究编制初步预算后报理事长会议统筹审定。计财部将审定后的预算(草案)汇总后统一报送省财政厅。

第七条 预算执行。预算的执行要按照 “厉行节约,事由钱定”的原则办理。强化预算刚性,各项支出严格按照财政厅批复的科目、项目、数额和支付方式执行,杜绝无预算、无计划、超预算、超标准支出。

第八条  预算追加。按照财政厅要求,预算一经批准,不再审批一般性追加事项。特殊情况确需追加经费的,计财部负责审核提出意见,报经理事长会议批准后统一报送省财政厅。

    第九条  预算公开。按照省政府信息和预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适时公开。

 

第三章  经费使用管理

 

第十条  实行“一支笔”和“授权管理”相结合的审批制度。“一支笔”审批是指授权主管财务领导具体执行财务审批。“授权管理”是指授权分管业务的领导审批专项零星支出、授权计财部负责人审批日常公用零星支出等事项。重大事项的大额支出,提交理事长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  经费申请

(一)基本性支出。工会经费、提取福利费、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手语补贴、通讯费、工资常规基本性支出,除发生重大变动情况外,无需事前报告,由计财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或相关部门规定开支。除以上项目外的其它基本性支出为日常公用支出。

(二)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专项项目(含专项公用)支出。3000元以内的,日常公用支出、专项项目中的差旅费支出前报经计财部负责人同意,除差旅费外的专项项目支出前报经主管业务领导同意3000元(含)至20000元的,经办部室应本着“先定事后定钱”的原则提出申请,填写《经费使用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后送计财部负责人、主管业务领导审核,经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执行。20000元以上的重大开支,经办部室需起草请示报告,经理事长会议研究通过后方可执行。

业务经办人持审批后的《经费使用申请表》或经费请示报告,经计财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借用现金或支票。

第十二条  经费报销

(一)凭证审核。报销单据必须符合财务管理要求。合法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基本要素是:时间、单位、品名、数量、单价、金额、发票专用章、填制人等对填写项目不齐全的发票、弄虚作假的发票、内容含糊不清的发票、支出项目违反财经纪律的发票和超越审批权限及超过标准的经费支出,不予报销。

(二)报销程序和权限。整理粘贴报账原始单据→正确填制报销凭证→部室负责人审核→会计人员复核→计财部负责人审核或审批(3000元以下,日常公用支出及专项项目中的差旅费支出不用后续程序)→主管业务领导审核或审批(3000元以下,除差旅费外的专项支出不用后续程序)→主管财务领导审批。

与《经费使用申请表》或请示报告金额、用途等内容均一致的支出,不执行上述程序,经办人签字计财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直接报销。

(三)报销时,经办人须提供相关文件、《经费使用申请表》、请示报告(注明理事长会议研究通过日期和会议纪要编号)等。会议费报销时还应提供会议通知、参会人员名单等。差旅费报销时,应将出差发生的所有费用一次性结算,与出差无关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经办人应按照权限自下而上报批,不得倒批、漏批。3000元以上的同一事项或单笔业务,不得采用分开发票、分开张贴等方式规避报批,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限。经办人应在费用发生或返回驻地两周内办理报销手续,特殊情况应于次月28号之前报销。当年12月份应在25日之前报销完毕。

第十三条  支出依据和标准

(一)差旅费支出。开支标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河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冀财〔2007265号)和《补充通知》(冀财行〔201016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办公用品(含设备耗材)支出。机关所需办公用品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统一购买、印制和保管,部室领用时应登记签字;其他部室一律不准自行购买办公用品。办公用品的采购数量、价格及领用情况每季由办公室在机关公示。专项经费不得购置办公用品。

(三)办公设备维修支出。机关办公设备的维修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计财部与办公室共同负责结算。

(四)印刷费支出。机关印刷品印制厂家由办公室、纪检和计财部按照质量可靠、交付及时、报价优惠等条件选定,印刷费用由计财部和印刷部室共同负责结算。

(五)政府采购。按照河北省财政厅要求,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中的所有设施、设备、耗材和服务等,一律通过政府采购;未通过政府采购计划批准而自行采购的,计财部不予付款,所造成的损失由做出错误决策的责任人自负。

(六)会议费支出。会议费管理严格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综合定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财行〔200929号)执行。计财部和相关部室共同结算。

(七)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用。因公出国(境)费用统筹使用,没有预算的出国任务不予安排。公务接待和车辆运转费由办公室按定额统一安排和控制,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和我会制定的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办法。

(八)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2012年修订的《河北省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河北省政府令〔2012〕第17号)规定的用途支出。

第十四条  借条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因私借支公款。所有借款实行“谁借谁还、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所有借款应在借款事项完成后两周内结算并归还余款,不得拖欠;因特殊情况未结账,需经原审批人同意并在当月内履行续借手续,借款不允许跨年度,逾期未归还的,由计财部扣除借款人工资,直至还清借款为止。

第十五条  公务卡及现金管理。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公务卡改革加强现金管理的通知》(冀财库[2010]38号)要求,省残联机关(中心)应普遍办理公务卡,并做到“应刷尽刷”。凡纳入公务卡消费目录的事项,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对公务卡结算确有困难或未列入公务卡结算目录的经费支出,根据库存现金量,1000元以内的报请计财部主任同意后可现金支付。

 

第四章   建设工程管理

第十六条  省残联本级及直属各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十七条  严格执行财政部印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设管理法规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八条  所有建设项目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其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特殊材料的采购等,应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进行招标投标,对于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款项计财部不予支付。基建办公室要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招投标、档案管理等具体负责人员,确保基建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章  账户和会计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  省残联机关(中心)所有资金帐户均需由计财部统一报财政批准后统一开设。各部室(中心)不得另外设立帐户及管理资金,不得以虚列支出等形式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第二十条  会计档案管理,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与采购严格执行《365bet平台网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省直属各中心、省残疾人体育协会、省残疾人康复协会、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省残疾人劳动就业促进会根据相关规定和章程自行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报省残联备案执行。

第二十三条  省直属各中心5万元以上的支出,报理事长会议研究审定。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财务管理办法自行作废。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计财部负责解释。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