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助残工程 >> 政策文件

关于在全省残联系统开展“助力圆梦”帮残疾人就业(创业)活动的通知

来源:省残联教就部 时间:2014-08-22 08:20

 

 

 

冀残联办201462

关于在全省残联系统开展“助力圆梦”

帮残疾人就业(创业)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残联,定州市、辛集市残联:

残疾人就业(创业)是同步实现小康的关键。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形势下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和省领导对省残联专题报告的批示精神,使全省各级残联切实在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中实现新突破、大作为,省残联决定,今明两年,在全省残联系统开展“助力圆梦”帮残疾人就业(创业)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积极推动就业(创业)新政策出台。为适应新形势要求,省残联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建立残疾人就业(创业)基金和奖补办法等新政策的制定,不断增加政策的强度和覆盖面。各市也要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新方法、新举措,实现扶持政策新突破。各市、县(市、区)要对中央、省及本市、县(市、区)制定的各项涉及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进行认真梳理,协调相关部门逐项抓好落实,务必使政策发挥最大作用。

(二)创建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点。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点必须是残疾人创办(领办、联办)的经济实体、残疾人扶贫基地、福利企业、其他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和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等。今明两年,每个县(市、区)至少每年各培育1个以上安置残疾人就业或带动残疾人创业20人以上的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点,每个设区市至少每年各培育1个以上安置残疾人就业或带动残疾人创业50人以上的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点。2015年底前,省残联将在全省范围内筛选20个左右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基础、有发展潜力和带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点作为省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点给予重点扶持,每个省级示范点安置残疾人就业或带动残疾人创业在100人以上。

(三)扶持残疾人家庭创业。今明两年,全省每年重点扶持2000户以上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的残疾人家庭从事个体经营、特色种养业和加工业。其中,残疾人在3万人以下的县(市、区),每年要重点扶持10户以上残疾人家庭创业;残疾人在3万人以上的县(市、区),每年要重点扶持15户以上。

(四)落实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形势下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等7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协调编办、人社等部门,在2015年底前,市级残工委主要成员单位按规定安置1名以上残疾人就业;对安置残疾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事业单位,建立定向招聘制度。通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积极安置残疾人就业,对全社会落实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政策发挥引领作用。

(五)推进医疗机构吸纳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要积极协调卫生部门,推动医疗机构将有学历、有资质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吸纳进入医疗机构就业。2015年底前,实现所有市、县中医院开办盲人医疗按摩门诊。积极推动农村卫生院和社区卫生站(点)吸纳有资质的盲人从事医疗按摩。鼓励盲人开办按摩机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

(六)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残疾人就业。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协调人社部门,大力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七)推进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要会同国资委和人社、工信等部门共同对国有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安置残疾人达不到法定比例的国有企业列入重点劳动监察对象跟踪督查;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的国有企业给予适当奖补,并协调落实相关政策。

(八)推动民营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要积极与工商联和工信等部门合作,督促民营企业按法律规定安置残疾人职工。市、县每年要举办12场民营企业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促进用人单位与残疾人求职者做好对接。推动兴办民营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残联给予培训服务并积极协调落实相关政策。

(九)积极发展残疾人家庭手工业。要建强龙头,健全组织架构,通过各级残疾人家庭手工业协会开展好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做好技能培训和技术指导。到2015年底前,每个县(市、区)都要培育1个以上手工业龙头企业,每个龙头企业至少带动100名以上残疾人手工业者(户)。

(十)扶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要依托工农疗机构、庇护性工场和托养机构,开展适合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从事的手工加工为主的项目,特别鼓励康复后稳定期的精神残疾人弹性就业。2014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帮扶10名残疾人实现辅助性就业;2015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帮扶20名残疾人实现辅助性就业。

(十一)推动残疾人高端就业。要充分发挥京津冀残疾人就业协作区的作用,将已签署的涉及我省残疾人京津就业的各项合作协议全部列入省、市残联督查事项,实行跟踪问效,促其落到实处。各环京津县(市、区)残联要与京津就业服务机构和招用残疾人较多的用人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定向输送残疾人就业。与京津就业服务机构协作,开通我省残疾人大学生到京津用人单位就业推介直通车,利用我省残疾人培训机构为京津用人单位定向培训输送残疾人,探索在京津建立我省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2014年,实现我省残疾人人才库与京津联网。

(十二)增强就业能力。要围绕强化残疾人技能,提高残疾人素质,切实抓好职业技能培训。要统筹规划,分层次推进,按规范标准建强各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并通过购买服务调动培训机构、社会组织培训残疾人的积极性。要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培训费用的补贴要与训后就业率挂钩。要加强训后就业辅导、跟踪扶持等服务。

二、工作要求

(一)要有更高的站位。开展“助力圆梦”帮残疾人就业(创业)活动,是省残联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针对 我省残疾人工作的实际,采取的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举措。各市、县(市、区)残联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将这项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残疾人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认真谋划好、组织好、开展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把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作为残联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抓紧部署,强力推进。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取得支持。各级残联理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将这项活动切实抓在手上,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市、县(市、区)残联要将每项任务都制订出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层层分解,责任到人。要及时分析活动开展情况,加强经常性指导。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当前,一是要切实抓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在就业形式和就业率上实现新的突破;二是针对就业困难残疾人尤其是重度残疾人,通过帮助其发展家庭手工业、特色种养业以及网络就业、居家就业等形式,使其实现就业。

(三)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帮扶残疾人就业(创业)要实施“量体裁衣”工作法,各级残联必须下真功夫、真帮扶,精准帮,真正帮出成效。要对帮扶对象实行实名制管理,对帮扶全过程实行规范化服务。要当好用人单位和残疾人求职者之间的桥梁纽带,认真抓好培训、就业辅导、跟踪问效等各个环节,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保姆式”服务。

(四)要加大部门协作力度。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依据法律和政策,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通力协作,共同破解阻碍残疾人就业(创业)难题。要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残疾人的就业状况和需求,宣传相关法规政策和残疾人就业特长,提供适宜残疾人就业的岗位信息。要充分发挥残工委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

(五)要抓好宣传。要将“助力圆梦”打造成我省残联系统的又一个为残疾人服务的靓丽品牌,通过残联积极谋划和协调,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各相关部门的协同,社会各界的参与,帮残疾人圆就业(创业)梦,从而达到使残疾人实现增收致富、同步小康的目标。活动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媒体、报刊及网络的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扶持带动残疾人就业(创业)典型,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六)要加强督导考核。对“助力圆梦”帮残疾人就业(创业)活动,全省上下要建立专项考核评价机制,按照已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标准,定期进行检查分析,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省残联将对成效好的市、县(市、区)残联进行表扬,对成绩突出的给予奖补,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目标和工作实效差的市、县(市、区)残联予以通报批评和问责。

365bet平台网投

2014819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