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2015年度河北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03-10 11:08
冀残联办函〔2016〕20号
关于举办2014-2015年度
河北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省直各有关新闻单位,各市(含定州、辛集)残联、新闻工作者协会: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和高度重视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进一步的改善,残疾人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全省广大新闻记者倾情关注残疾人题材的报道,关心残疾人群体的生存状况,围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等重大政策的颁布实施,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六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等残疾人事业重大事件和活动采访拍摄了大量残疾人题材的优秀新闻作品。这些新闻作品以敏锐的视角、饱满的热情和感人的笔触,向全社会展示了残疾人生存现状以及残疾人事业发展状况,营造了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得到快速提升.
为了全面展示2014年至2015年间的优秀残疾人题材新闻作品,表彰广大新闻工作者在推动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促进残疾人实现全面小康和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作出的贡献,省残联、省记协共同举办河北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并制定了评选办法、数量分配方案和评选要求,详见附件1至附件6。
请各市、各参评单位对本次评选活动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推荐本地区、本单位有关残疾人及残疾人事业的优秀新闻作品参评。
2014-2015年度河北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省残联宣文部。
联系人:冉美华 白玫
电话(传真):0311-89693616
附件:1.2014-2015年度河北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
办法
2.2014-2015年度河北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
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
3.2014-2015年度河北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
参评作品选送要求
4.2014-2015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推荐作
品目录
5.2014-2015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参评作
品推荐表
6.2015-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摄影作
品评选卡
365bet平台网投
2016年3月9日
附件1
2014-2015年度
河北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办法
一、参评资格及评选项目
2014-2015年度河北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共设7个评奖项目。本届评选活动符合参评资格的新闻单位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刊播的新闻作品均可以参评:
(一)有正式刊号、公开发行的报纸、通讯社可参加以下文字类的5个评选项目:
1.消息;
2.评论(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述评、短评、署名评论);
3.通讯(包括新闻特写、新闻调查);
4.专版专栏(包括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5.新闻摄影。
(二)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可参加广播类的评选。
(三)经正式批准的电视台可参加电视类的评选。
二、评奖标准和要求
(一)参评作品要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符合十八大以来系列会议和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坚持为残疾人服务、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体现“走转改”的特点,社会反响好。
(二)报道内容要紧密围绕残疾人事业的重大事件、热点问题,生动记录基层残疾人的生活变化,真实反映残疾人事业各工作领域的发展成果;要大力弘扬自强和助残精神,通过多种报道形式展示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提倡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时代风尚;要弘扬社会正能量,鞭笞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歧视残疾人的不良社会现象,发人深省、引人深思。报送作品要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语言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广大受众喜闻乐见。
(三)字数和时间限制:文字消息在1000字以内,文字评论在2000字以内,文字通讯在3000字以内;广播、电视消息在4分钟以内;广播、电视评论(含述评性节目)在15分钟以内;广播、电视新闻专题节目在40分钟以内。
(四)新闻摄影作品要求内容真实,新闻价值高,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说明简洁,制作精良。
(五)专版专栏要求题材重大,新闻性强,有深度,有影响。
(六)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要求主题集中,内容丰富,编辑思想明确;形式新颖,编排合理,转换流畅;字幕准确,编辑制作水平较高;主持人驾驭节目能力强。
(七)超过规定长度的作品,原则不参加评选,经评委会认定特别优秀的作品可适当放宽。
(八)作品作者姓名以推荐表为准,署名人数以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作品刊播时的人数、排序为准,不得随意变更。作者(含编辑)人数5人以上(含5人)署名集体创作;专栏作者3人(含3人)以上者署名集体创作。
(九)报纸专版奖励该版文章的记者和版面编辑,其他奖项只奖励作者。报名时,版面编辑请写在作者专栏中并加以说明。
三、奖励办法
(一)本届评选根据作品的不同参评项目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并视情况设立特别奖和组织奖,奖励在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报道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节目、栏目或单位。
(二)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奖金;优秀奖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组织奖获奖者颁发奖牌。
四、参评程序和分工
(一)省直各有关新闻单位、各市残联、记协进行初评,按附件2规定的分配数量,推荐其中的优秀作品报送河北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办公室。
(二)省残联、省记协共同组织评选工作。
五、评委由主办单位共同聘任。
六、省残联享有2014-2015年度河北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本评选办法由省残联宣文部负责解释。
附件2
2014-2015年度河北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
评选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
推荐单位 |
数量(不含照片) |
河北人民广播电台 |
5 |
河北电视台 |
5 |
河北日报 |
5 |
燕赵都市报 |
5 |
河北法制日报 |
3 |
河北青年报 |
3 |
河北工人报 |
3 |
新华社河北分社 |
3 |
河北经济日报 |
3 |
各市主要报刊 |
5 |
各市主要电视台 |
3 |
各市主要广播电台 |
3 |
附件3
2014-2015年度河北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
评选参评作品选送要求
一、凡超过附件2规定参评数额者,评选办公室按参评表顺序撤下排在最后的超额作品,不予参评。
二、推荐作品数量在5篇以上的省级新闻单位及各市报送参评作品时,消息类作品不得少于2篇。
三、文字类消息、通讯类参评作品一式10套。每套由一份作品(剪报或清晰的复印件)和一份推荐表组成,并分别装订在一起。
四、文字类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作品除推荐表格外,须在开始、中间、结尾三部分中各选1篇代表作,并附1000字以内报道内容简介、完整的作品目录和刊期。一式10套。
五、广播、电视类作品:作品文字稿、推荐表一式10套。每套由一份作品文字稿和一份推荐表组成,并分别装订在一起。广播、电视作品请刻制成DVD光盘。参评作品必须是原版播出节目,不得为参加评奖重新修改、编排、制作。凡在评选中无法正常播出及对作品进行删改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六、摄影类作品:单幅作品或组照送原样报(刊)1份,JPEG格式光盘一张,原底片洗印件1份(一律为8英寸,用硬卡纸装裱,规格见附件6)。每幅(组)由一份作品和一份推荐表组成。各推荐单位选送的摄影作品不占分配数额。
七、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请使用A4复印纸。每件参评作品的文字材料(一式10套)统一装在一个大号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标明“报送单位·作品类别·作品名称”,例如“**市·文字通讯·《河北残疾人事业回顾》”。
八、为便于资料整理录入,请各报送单位将推荐作品目录(附件4)的电子版发至评选邮箱:hbclxwb@163.com。
九、寄送时间地址:
(1)寄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2)邮寄请用特快专递,以免延误或丢失。
(3)寄送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302号省残联宣文部收,邮编:050061。
附件4
2014-2015年度
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推荐作品目录
序号 |
作品标题 |
体裁 |
字数 (时间) |
作者姓名 |
作者联系方式 |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7 |
|
|
|
|
|
|||
8 |
|
|
|
|
|
|||
9 |
|
|
|
|
|
|||
10 |
|
|
|
|
|
|||
推荐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请盖残联公章) |
||||||||
联系人 |
|
电话 |
|
|||||
地址 |
|
邮编 |
|
附件5
2014-2015年度
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参评作品推荐表
作品标题 |
|
体裁 |
|
作者 |
|
责任编辑 |
|
刊播版面(栏目) |
|
作品字数(时间) |
|
刊播单位 |
|
刊播日期 |
|
联系电话 |
|
||
作 品 评 价 |
|
||
采 编 过 程 |
|
||
社 会 效 果 |
|
||
推荐单位盖章 |
(请盖残联公章) |
附件6
2014-2015年度
残疾人事业好新闻摄影作品评选卡
卡纸正面如下图(缩小样)
2 31
CM
21.5CM
注: 浅色卡纸,长31CM,宽21.5CM
365bet平台网投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