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及农村、小城镇无障碍建设
来源:中国残联网站 时间:2016-09-29 09:18
(残疾人——2011-2015年)
《无障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
开展无障碍建设市、县创建工作
继续巩固“十一五”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成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等有关部门完善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协调领导机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完善实施全国无障碍建设市、县创建工作标准,组织指导地方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市、县工作,全面推进我国城市无障碍化建设。
推进农村、小城镇无障碍建设
按照中央“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要求,将无障碍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的内容,与小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从源头上把好关,避免造成新的历史欠账。